临沂临港区经贸发展局关于清理、取缔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2019-07-16 10:48:00 来源: 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 作者:
play
" />

  7月4日,山东电视台《问政山东》反映我省部分市存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乱象丛生”问题,按照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区管委会要求,即日起至7月24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经营秩序集中排查整改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企业和个人。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山东省商务厅资质认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未取得商务部门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的,均属非法回收拆解报废车。

  二、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营业并彻底拆除相关经营设施。对不停止营业及未彻底拆除相关设施的,一经发现,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为非法经营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拆解报废机动车举报电话:0539-7556266

  区经贸发展局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洪鹏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